目 录
成都市锦江区企业复工指南
成都市金牛区企业复工指南
成都市高新区企业复工指南
成都市成华区企业复工指南
锦江区
要点一:申请和批复
需要向属地街道申请、经核查通过,可以投入使用,须制定疫情防控总体方彙和应急预案,明确专人专岗,必须严格落实本企业疫情防控措施,并向属地街道及行业主管部门申请,核查同意后方可复工。
要点二:物资储备
必须配备红外线测温仪,确保防护口罩、消毒液、洗手液等防护物资满足本企业员工不少于14天的需求。
要点三:疫情排查
在楼宇大厅、停车场出入口设置体温检测点,对楼宇进入人员做到“三必须”:必须检测体温、必须佩戴口罩、必须实名登记,体温异常或不配合者,禁止入内。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一律通知暂缓到企业上班:目前仍在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近期有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并已返蓉的员工,与确诊患者或密切接触者有接触、且未过潜伏期(从最后一次接触时间后推14天)的员工,有发热、感冒、咳嗽等症状的员工。每日摸排核查情况必须如实报告楼宇物业管理公司。严格员工健康管理。收集核查《企业员工健康情况申报卡》,落实晨检制度,每日定时测量员工体温,并对员工加强健康教育,落实自我防护措施。
要点四:日常消杀
确保每日对公共区域消毒杀菌4次以上,对电梯间必须每小时消杀1次;在出入口等显著位置设置专用废弃口罩回收容器,加强废弃口罩统一回收管理。
严格环境卫生消杀。对办公区域每日进行2次以上消毒杀菌,并通风3次以上,每次不少于20一30 分钟。
要点五:关停设施
疫情未解除前,各楼宇应当暂停开放餐厅、图书馆、健身房、游泳池、会议室等配套公共空间和中央空调。在明显位置设立提示标牌,普及科学防控知识。
要点六:督查上报
每日16:00前向属地街道报送楼宇当天入驻企业及所有员工疫情防控情况,按照疾控部门和属地街道要求,开展应急演练,强化协作配合。做好协同防控工作。配合物业管理公司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锦江区企业办理复工手续咨询电话:
联系人:弓锐
电话:13981743299
座机:86719876
金牛区
要点一:规上企业、规下企业、高新区企业
1.规上工业企业复工时间按“一企一策”处理。由区经信局总负责审核把关规上工业企业复工方案。其中,高新园区管委会负责“一区三园”内的规上工业企业复工方案的初审,“一区三园”外的规上工业企业复工方案由区经信局直接审核把关。
2.规下工业企业除保“三个必需”外的,原则上在2020年2月9日后有序复工。由区经信局负责指导监管,其中,高新园区管委会负责“一区三园”内的规下工业企业复工方案的审核把关,“一区三园”外的规下工业企业复工方案由其生产所在的 属地街道负责审核把关。
3.由区经信局负责汇总高新园区管委会、相关属地街道审核后的复工方案,以及区经信局直接负责的复工方案,一同报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签字同意后,报市经信委备案;若有特殊情况,可按“成熟一个、上报一个”执行。
要点二:行业
1.重点企业、重点楼宇复工除保“三个必需”外的,原则上在2020年2月9日后有序复工。
2.300人以上的重点企业、5万平方米以上的重点楼宇复工方案由各功能区管委会审核把关。
3.其他企业、楼宇按以下分工负责:
(1)工业设计公司、成品油经营企业、电信服务企业由区经信局负责监督指导,属地街道负责具体监管。
(2)殡葬管理单位、养老服务机构由区民政局直接负责监管。
(3)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物业管理服务,房地产和建筑行业中介机构,铁路、道路客货运输,城市公交、轨道交通、出租汽车、客货运输站,加油站、加气站,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培训、机动车停车场,物业企业、邮政快递、供应链企业由区住建和交通局负责监督指导,属地街道负 责具体监管。
(4)14 家大型商场超市由区商务局直接负责监管。其他商场、超市和辖区餐饮、汽车销售、家电销售、家政、美容美发、再生资源回收、电子商务平台企业、会展服务企业,由区商务局负责监督指导,属地街道负责具体监管。
(5)银行、保险、证券、基金、信托、消费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地方交易场所、典当行、会计师事务所,由区财政局(区国资和金融局)负责监督指导,属地街道负责具体监管。
(6)文物和博物馆、文化公园、华侨城欢乐谷景区,住宿业(含民宿),图书馆,文化馆,文创机构和园区,旅游公司、旅行社,各类文化娱乐场所,体育馆,健身房,体育用品销售店,由区文体旅局负责监督指导,属地街道负责具体监管。
(7)公园、绿地广场,由区城市更新局负责监督指导,属地街道负责具体监管。其中,已明确具体监管职责的,由监管职责单位具体负责。
(8)科技服务企业,由区新经济和科技局负责监督指导,属地街道负责具体监管。
(9)司法鉴定和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由区司法局直接负责具体监管。
(10)区属国有公司办公场所自行负责。
(11)其他未提及的行业,按原有监管渠道不变。
要点三:工程项目
1.建设工程项目除保“三个必需”外的,原则上在2020年2月9日后有序复工。
2.建设工程项目复工方案由区住建和交通局负责审核把关。
要点四:市场
1.专业市场除保“三个必需”外的,原则上在2020年2月9日后,根据疫情变化情况,由属地街道负责通知后有序开市。
2.专业市场开市方案由属地街道初审后,报区市场监管局审核把关。其中,涉及药品、食品销售批发的专业市场由区市场监管局直接负责审核把关。
要点五:公共办公空间
创新孵化公共办公空间原则上在2020年2月9日24∶00前不得开放办公,具体开放办公时间由区新经济和科技局根据疫情变化情况确定,开放办公方案须报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审核把关同意后实施。在此期间,鼓励从业人员居家办公、网络办公。
要点六:家具家居销售企业
大型家居、家具等销售企业,原则上在2020年2月9日后开业。开业方案由区商务局点对点地审核把关。
要点七:驻区单位
我区机关及其事业单位由区委组织部、区机关事务局牵头负 责,辖区高校和各类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学校、非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区教育局牵头负责,职业 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区人社局牵头负责,辖区医疗卫生机构由区卫健局牵头负责,辖区300人以上的大院大所由功能区管委会 牵头负责,其余中央、省、市驻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由属地街道牵头负责。
金牛区企业办理复工手续咨询电话:
联系人:刘耘
电话:13980122021
座机:87508339
高新区
要点一:服务企业
(一)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含100人)的服务业企业,按要求做好复工准备工作后,向行业主管部门(附件1)提出恢复营业申请(成都高新区官网可查找联系方式(www.cdht.gov.cn),经审查同意,向属地社区报到后方可进行返岗复工。
(二)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服务业企业,在做好《企业复工方案》《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全员健康管理台账》《物资储备清单》等工作后,填写《桂溪街道企业复工备案表》与所在楼宇物业签订《成都高新区企业疫情防控责任书》。将所有资料签字加盖企业公章后,提交至街道委派楼宇联络员处(一般在楼宇物业或相邻楼宇物业办公),经联络员审核后,送至桂溪街道办事处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备案。
要点二:工业企业
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向桂溪街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提出复工申请;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向成都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同意并由成都市工业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后,按要求组织复工。
企业提出复工申请的同时,需提交《企业复工方案》《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全员健康管理台帐》《疫情防控重点人员台账》等资料。
要点三:其他企业
参照国家、省、市、区相关规定及工业、服务业企业相关要求执行。建筑业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市住建局和市卫健委工作部署执行。
要点四: 防护措施
企业复工依法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并承担履责不到位导致疫情扩散的法律责任。应做细做实以下工作:
1.对现居湖北等地区人员、14天内有过病例接触史人员、14天内有到过湖北或其它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居史人员、14天内与湖北等地区人员有接触史人员实施分类管理,依情况安排返工,疫情防控重点人员暂不安排上班;
2.现场技防管理,根据疾控工作相关要求,加强上岗人员防疫工作
3.员工杈益保障,企业应当依据国家、省、市、区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劳动关系;
4.做好应急管理,发现疑似病例后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并按要求开展疑似病人的隔离和医治工作。
5.按照《关于加强春节后复工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成高桂新防办发〔2020〕6号)复工要求,扫码填写单位简要台账、员工信息采集表.
高新区企业办理复工手续咨询电话:
联系人:熊瑰林
电话:13530519181
座机:962000
成华区
要点一:主管部门
一个行业由一个牵头部门加一个行业组织,共同对全行业开展防控工作,配合协同属址街道、管委会落实各项要求,在服务业領域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
服务业各行业主管部门,包括区教育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交局、区商务局、区文体旅局、区卫健局、区国资和金融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市更新局等13个重点部门,对负责的行业领域做出总体安排、系统动员并检查落实。对全行业开展重点抽查和日常检查。
要点二:街道管委会
各街道、管委会配合区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目前处于营业中的相关企业、机构、工商个体户相关情况进行摸排,按照籍贯、与疫情是否直接接触等相关条件对在岗人员进行分类统计建账,对目前暂未营业的要与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开展检查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企业开工前的管理和营业期间的防控管理。
要点三:防控措施
由服务业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充分依托行业协会,全面摸清行业企业节后将返蓉的人员预估情况,按照从现居湖北等地区、14天内有过病例接触史、14天内有过湖北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居史、14天内与湖北等地区人员有接触史等四种情况采集包括企业或机构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现住地址等相关信息(详见附件二),并于1月31日12点前汇总相关情况报区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商务局)。
要点四:企业防控
(一)复工前,企业要提前摸查回蓉返岗人员情况,原则上要求员工返岗前提供所在地区出具的健康证明。如不能出具,要求员工如实填报健康情况申报卡,并告知不诚信报告的法律后果。重点摸排现居湖北等地区、14天内有过病例接触史、14天内有过湖北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居史、14天内与湖北等地区人员有接触史等四类重点人群。企业要及时将重点人群摸排情况及时报送至返岗工人居住地所在社区,同时抄报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
(二)人员分类管理。企业根据返岗人员的情况分别实施管理。一是现居湖北等地区人员,建议暂不返工;二是14天内有过病例接触史,建议自行向辖区疾控机构报告,进行集中隔离;如已返蓉,应及时向企业报告,并联系疾控机构进行集中隔离。隔离期满无异常后可返工。三是14天内有过湖北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居史、14天内与湖北等地区人员有接触史人员,需要及时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和企业报告,自返蓉或最后一次接鮭相关人员后,居家医学观察14天,无异常可返工。四是其余人员可正常返工。
(三)现场技防管理。根据疾控工作相关要求,要加强上岗员工防疫工作,接触服务对象面广人多的窗口工作人员,应按要求佩戴口罩上岗。各企业要加强复工前工作区域的消杀管理,做好体温检测、营业场所通风、增加公共空问消毒频次、配备洗护用品、加强垃圾分类管理等工作。员工集体宿舍和集中办公区要做好通风消毒防疫,加强废弃口罩统一回收管理。
(四)员工权益保障。企业应当依据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问的劳动关系。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并应当支付其一定工作报酬,其工资或生活费发放标准按照市人社局成人社办发〔2020〕7号文件執行。
(五)制定应急顸案。指导企业开展对员工疫情防控知识的培训,演练处置流程,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及时有序处置。
要点五:分类制订工作指南
由服务业各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分类制订行业防疫工作指南,指导企业制订防疫工作规程。通过各单位官网官微和协会网站、专业媒体等做好宣传,公开透明相关信息,及时传递防疫专业知识,不给谣言和不实信息以传播渠道。督促企业在办公场地和经营场所设立提示标牌,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普及科学防控知识。
成华区企业办理复工手续咨询电话:
联系人:彭磊
电话:18908058269
座机:84318990
龙泉驿区
要点一:复工前防控
(一)科学做好复工安排,尊重企业意愿,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在采取严密的防护 措施,在确保员工的安全健康前提下,灵活安排、自行决定复工复产时间,有序组织复工复产,不提倡区内企业在2020 年国家 春节假期结束前(2月3日前)进行复工;鼓励企业安排职工通 过电话、网络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完成相应工作;不具备条件安 排职工在家上班的企业,安排职工工作采取错时、弹性等灵活方 式开展工作;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 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防护药品、用品、医疗器械生产等行 业)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
(二)强化复工人员管理企业职工因出差、探亲访友、回乡等正在湖北地区的,要严格遵守湖北地区当地政府就疫情防控采取的措施,不得违反规定擅自离开湖北地区。企业须全面梳理复工人员构成,掌握员工近 期流动情况,建立全员健康管理台账,对复工人员实施分门别类管理。1.有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居住史、旅行史、经停史的员工, 与确诊和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员工等疫情防控重点人员,在 留观期未结束前,暂不安排上班。2.成都市籍以外或春节离开成都的员工若返工,企业视员工个人健康情况,需观察14天,若无肺炎相关状况方可正式上班。3.各企业严禁隐瞒招收未经正式渠道近期从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来蓉的人员,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三)实施复工备案管理企业应从人员管理、日常管理、应急管理、责任管理等方面考虑,制定务实可行的复工方案和有效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复 工方案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复工人员构成、生产计划安排等方面;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应包括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任务分工、物 资储备、防控措施等方面。企业制定好两个方案,做好复工准备工作后,通过在线平台,向区级各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并由成 都市工业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后,按要求组织复工。在线平台 网址链接如下:
http://www.longquanyi.gov.cn/lqyqzfmhwz_gb/c135630/fgba.shtml
要点二:复工各项准备
在复工前,企业应组织开展环境整治工作,对厂区、办公区、宿舍区、餐饮区等重点区域进行消毒处理,安排经费用于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储备足量的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洗手液) 和消毒剂、红外线体温计,适量的防护服等。对员工全面开展复工前健康状况排查,对可疑暴露者进行重点健康监测,如发现有 发热、干咳、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者,及时上报。
要点三:复工后管理
(一)加强组织管理。企业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实行“企业法人(总负责)——分管领导(领导责任)——经办人员(直接责任)”的三级 管理体系,层层压实责任,并建立企业防控工作机制和应急预案, 压实责任并严格执行。
(二)加强日常管理。建议企业实施封闭式管理,全员配备个人卫生防护用品,每日对工作场所进行消毒,员工上下班进行体温检测,充分保障生活物资,员工工作、餐饮、住宿、交通尽量划分组团,每100人确定1名专职人员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企业应尽量少集中、少开 会,采取分散办公、居家办公、网络办公等多种形式,科学合理做好工作安排。
(三)做好应急管理。建立并执行疫情信息上报制度,明确疫情信息联络员,企业发现疑似病例后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区经信局和卫生防疫部门,按要求开展疑似病人的隔离和医治工作,配合防疫部门开展疫情防治。启动应急响应后,需隔离密切接触者,并填写《新型 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登记表》。
要点四:责任分工
区经信局:牵头会同区级相关部门对全区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具体负责全区规上工业企业情况收集、复工备案监管、疫 情防控和监督检查,并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负责相应应急物资采购及协调工作。
区卫健局:强化病例监测、报告、调查、检测、救治,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等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工作;加强对工业企业、区级涉企部门医疗工作指导;宣传普及卫生防病知识;会同做好应急物资采购工作。
区公安分局:协助区级各部门、工业企业查找可疑暴露者、密切接触者等人员,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措施。
区商务局:牵头应急物资保障工作,负责收集全区、汇总全区应急保障物资需求等工作。
区总部经济局:主要负责总部企业、工业楼宇情况收集、复工备案监管、疫情防控和监督检查,并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
区高端装备局:主要负责军工企业情况收集、复工备案监管、疫情防控和监督检查,并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
区新经济和科技局:主要负责科技、孵化、新经济类企业情况收集、复工备案监管、疫情防控和监督检查,并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区汽车局:主要负责整车企业及其配套企业情况收集、复工备案监管、疫情防控和监督检查,并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
区区域合作局:主要负责中法生态园相关企业情况收集、复工备案监管、疫情防控和监督检查,并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
区口岸物流局:主要负责物流企业情况收集、复工备案监管、疫情防控和监督检查,并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
区工商联:牵头负责全区规下工业企业情况收集、复工备案监管、疫情防控和监督检查,具体负责园区内规下工业企业情况收集、复工备案监管、疫情防控和监督检查,并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各街道乡镇:主要负责园区外、属地内规下工业企业情况收集、复工备案监管、疫情防控和监督检查,并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
龙泉驿区企业办理复工手续咨询电话:
联系人:陈晶晶
电话:18080081571
座机:84858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