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羊江区企业复工指南
成都市青白江企业复工指南
成都市青白江区国际铁路港管委会复工指南
成都市新都区企业复工指南
青羊区
要点一:复工准备
一是成立工作专班。拟复工企业要成立由企业法人和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明确小组构架、成员及职能,统一组织开展人员管理、环境消毒、日常检测、疫情宣传、物资储备等疫情防控工作。
二是做好防控方案。拟复工企业要根据相关要求及企业实际做好科学、详细的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日常管理及应急处置流程,落实各环节责任人。
三是建立管理台账。拟复工企业要对所有员工建立健康管理台账,按要求向属地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报送信息,同时做好值班值守工作,确保企业疫情防控措施执行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要点二:复工防控
(一)复工前应对企业在册员工进行全覆盖排查,按照“不漏一人"原则,建立台账精确管理,并及时将用人单位在册员工摸排情况报送属地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
(二)在做到对企业在册员工全覆盖排查的基础上,突出有疫情较重址居住史或旅行史、与疫情较重地外来人员有密切接触史、与疑似和确诊病人有接触史、有发烧发热症状的“类重点群",要求暂不返回岗位;对现居湖北地区人员,要求暂不返蓉。除上述四类重点群体外的其他人员,也要加强跟踪管理,建立实时动态更新的健康档案,确保人员随时能找到、情况随时能了解、疫情绝对不扩散。
(三)企业复工前必须确保防疫物品充足到位,应准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红外式体温枪)、消毒液、清洁剂、消毒洗手液、手套、应急药品等疾病控制用品,并根据使用情况提前做好物资补充。
(四)1、企业复工前应对办公场所进行病毒消杀。2、对企业办公、生产场所卫生条件进行改善,做好食堂、宿舍、办公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通风、诮毒和防疫工作,并报区卫健局审查。3、制定详细的日常病毒消杀工作措施,储备足够消杀用品,落实到责任人。
(五)1、企业复工前应制定详细的员工健康状况检测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日常体温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症状的报告等。2、制定详细的来访人员健康状况检测措施,设立与办公场所相对独立的体温检测点,严防输入性传播。3、若遇突发情况,应及时将当事人隔离至独立的隔离室等待医务人员前往现场处理,要注意隔离室卫生,防止二次感染、交叉感染。
(六)企业复工前应根据要求,将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复工企业在册员工统计表、复工企业人员排查台账、复工申请表、承诺书报主管部门或属地街道。在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I级响应解除前,工业企业、建设工程项目节后复工实施各案审查制。
(七)企业应积极配合做好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部署的其他事项。
要点三:日常防控
(一)企业复工后须不间断进行及时准确的动态排查,实施“零报告”机制。若遇突发情况,第一时间与属地街道及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及时科学处置。
(二)1、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卫生标准要求,食堂不得违规宰杀、处置家禽和野生动物,切实保障食品安全。2、采取分餐、错时用餐、视频会议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引发的疫情传播隐患。3、窗口等直接面向群众的岗位工作人员,必须在每日上岗前、下班后进行体温测量,并在工作时抽检测量体温,同时必须佩戴手套、医用口罩等防护装备。4、人员密集场所,员工要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上下班须进行体温检测。四是复工后每日晨检,若发现单位员工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请勿入楼工作,回家观察休息,必要时到医院就诊。同时做好员工的病假登记,建立员工个人健康档案。(三)企业须对员工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和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切实增强员工及家庭防范疫精的意识,提高员工及家庭防控疫情知识和能力。
要点四:监督抽查
青羊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将随机抽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企业复工工作进行专门督导,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将对企业进行检查,对落实防控责任不到位的企业和负责人要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青羊区企业办理复工手续咨询电话:
联系人:侯剑
电话:13550161600
座机:86649156
青白江区
要点一:复工报备
辖区各企业、各施工单位要认真分析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再研究制定复工计划。复工准备做到“三个到位",即“制定复工返岗方案到位、人员物资设备等筹备工作到位、各项复工措施到位''。在计划复工前5日向区先管委提交《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备案表》详细阐明企业复工职工情况、防疫物资准备情况、生活物资和防疫物资保障措施、生产车间防疫保障措施、办公场所防疫保障措施、职工食堂防疫保障措施、职工宿舍防疫保障措施、职工每日晨检工作措施以及其他生产生活保摩方案。
要点二:防控信息报送
辖区各企业、各施工单位要落实专人动态掌握职工情况,每日16:00点前向区先管委报送《疫情高发地区籍职工及疫情高发址区返回职工(含与疫情高发地区归来人员接触)日报表》对疫情高发地区返回职工(含与疫情高发址区归来人员接触)体温≥37.3℃的,要求其立即戴上医用口罩避免与他人接触,并联系区疾控中心安排救护车送区人民医院隔离治疗,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区先管委防控办(电话:83683508)
青白江区企业办理复工手续咨询电话:
联系人:谢新梅
电话:18782071130
座机:83306823
青白江区国际铁路港管委会
要点一:五个禁止
一、疫区人员禁止入园;
二、本地到过疫区人员禁止入园;
三、与疫区或到过疫区人员密切接触人员禁止入园;
四、外来人员无防护措施禁止入园;
五、企业人员无防护措施禁止入园。
要点二:四个到位
一、防疫物资筹备到位
防疫物资包括:与从业人员数量相匹配的医用口罩、乳胶手套、洗手液/肥皂、消毒液、测温仪、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等
二、防疫措施日常监管到位
1.严格开展疫情排查:严格摸排企业员工到访或途经湖北、重庆等疫情高发地区或有密切接触史的情况,动态跟踪拟或已复工人员流动情况与疫情状况,建立台账,及时报送港管委、派出所或行业主管部门。
2.做好相关场所消毒工作:企业应对办公区、生活区、食堂等区域进行预防性消毒。
3.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向企业员工、二级商家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知识,使其掌握预防措施,不信谣不传谣,科学防控疫情传播。
4.企业须设置卡口,配备专人检查管理,开展人员、车辆、货源询问、登记,对园区外来车辆、货源进行病毒消杀。
三、管理人员履职到位
企业设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并安排落实防疫专班,包括下列人员:防疫物资采购人员、企业卡口管理人员、宣传教育人员、疫情排查专门对接人、消毒人员、废弃口罩专门处置人员等。
四、拟定复工复产方案
复工复产方案应包括复工时间、物资筹备情况、复工批次安排、复工后管理措施、疫情防控组织领导分工计划、企业复工人员情况登记表等内容。
新都区
要点一:复工准备
(一)企业应成立疫情防控工作机构,落实专人负责企业员工体温检测、消毒灭杀、疫情信息报送等防控工作,开展对员工疫情防控知识培训,演练处置流程,保证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及时有序处置。
(二)做好工作区域技防准备。企业须开展复工前工作区域的消杀工作,同时配备足量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洗手液等防疫物品。写字楼宇、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产业园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运营及物业管理企业要对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设备集中开展全面消毒工作;全面排查通风换气设施设备情况,确保正常运转;做好垃圾分类管理,在出入口等显著位置设置专用废弃口罩回收容器;在出入口和食堂、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公共区域设置体温监测点;在出入口等醒目位置张贴政府公告和疫情防控宣传资料、利用广告屏幕等播放疫情防控宣传信息。
(三)严格落实“一案两表一卡一书”制度。拟复工企业应严格按照《成都市新都区服务业企业复工流程图》和按照按《工业企业、服务业、建筑业、物流业等相关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制定《企业复工及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预案》,如实填报《返岗复工人员疫情防控信息采集表》,并要求返岗员工提供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或如实填报《企业员工健康情况申报卡》,如实填报《成都市新都区服务业企业复工备案表》和《成都市新都区服务业企业复工疫情防控承诺书》。复工前,属地管理企业须将以上资料提交所在镇(街道)、园区管委会提出恢复营业的备案申请。镇(街道)、园区管委会收到备案申请后要及时核查,提出意见,并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开展核实,确认备案后,方可恢复营业。部门管理企业须将以上资料提交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核查核实,确认备案后,方可恢复营业。
要点二:日常防控
(一)按《工业企业、服务业、建筑业、物流业等相关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定期开展办公场所的消毒通风工作,定期开展员工体温监测、员工身体状况记录工作。企业不实行集中就餐。写字楼、商业综合体、商超、园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运营及物业管理企业除做好自身员工防疫工作外,还应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配合镇(街道)、园区、部门开展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对未按照要求开展疫情防疫工作的入驻企业要及时进行劝导督促,拒不改正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二是要加强管理公共场所日常消毒清洁工作,增加消毒频次,严格要求对废弃口罩回收容器进行消毒。定期对中央空调出风口进行喷洒消毒,定时开启风机通风透气。三是暂停开放配套健身房、游泳池、共享会议室等共享空间。四是加强进出人员体温检测,严格要求进出人员佩戴口罩。要强化门禁制度,对进出人员实名登记,未设立门禁设备的,实行进入人员实名登记制度和长期租户报备制度。
(二)企业发现员工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后,及时报辖区镇(街道)或园区管委会,佩戴口罩前往指定发热门诊就诊。企业应配合区疾控中心做好应急处置。经医疗机构确认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的,应立即停工并封锁场地,配合区疾控中心开展疫情防控。
(三)加强物资补充储备。企业要加强消毒洗手液、防护手套、测温仪、口罩等防疫物资储备,并按实际经营情况确保防控物资数量和质量达到安全防控标准。
新都区企业办理复工手续咨询电话:
联系人:程亚
电话:18100800936
座机:83972633
崇州市
要点一:复工备案
(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智能应用功能区内企业由功能区管委会,园区外企业由新经济和科技局或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水务局牵头,会同卫健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照规上企业复工流程图做好企业复工备案审查工作。
(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智能应用功能区内企业由功能区管委会,园区外企业由属地镇街牵头,会同属地卫生院(所)、市场监管所、村(社区)等按照规下企业复工流程图做好企业复工备案审查工作。
要点二:责任分工
(一)新经济和科技局、智能应用功能区管委会、各镇街要按照责任分工,在指导督促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工业企业有序复工;
(二)卫健局、市场监管局要统筹人员力量,督促各卫生院(所)、市场监管所会同属地镇街做好企业服务和复工前后的疫情防控工作。
要点三:安全生产
新经济和科技局、智能应用功能区管委会、各镇街要组织安全管家,会同应急局抓好企业复工后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崇州市企业办理复工手续咨询电话:
联系人:谢永祥
电话:13558788318
座机:82279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