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帮你读懂如何申建保税物流中心(B型)
2020-03-24 00:00:00

保税物流中心(B型)是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一家企业法人经营,多家企业进入并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集中监管场所。其开始于2004年,已发展了16年之余,为各地进出口货物提供了便捷高效的保税物流服务及相关增值服务,在我国对外开放的进程中起着重要作用。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获批保税物流中心(B型)87个。那么保税物流中心(B型)到底具有哪些功能和优惠政策?能给地方对外经济发展带来什么好处?如何才能申请设立保B?接下来本文将为你一一解答。

一、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功能和优惠政策

01

功能

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九大功能主要包括满足物流所需的保税仓储、国际物流配送、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检验检测、进出口贸易和转口贸易、商品展示、物流信息处理、口岸、入物流中心出口退税。


02

优惠政策

(1)一线免证

物流中心与境外之间进出的一线进出口货物,除实行出口被动配额管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或者缔结的国际条约及国家另有明确规定的以外,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件管理。

(2)规定范围保税

规定范围保税从境外进入物流中心内的货物,下列货物予以保税:

Ø 国内出口货物;

Ø 转口货物和国际中转货物;

Ø 外商暂存货物;

Ø 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

Ø 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物料、维修用零部件;

Ø 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

Ø 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进口货物;

Ø 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3)二线入中心退税

境内区外满足退税条件的货物进入物流中心视同出口,办理出口报关手续。


二、对于地方经济的好处

 1.有利于建立一个稳定而长效地吸引国内外物流企业进入园区发展的机制;

2. 就近解决当地从事出口加工的生产制造企业和进出口的贸易型企业的出口退税、保税等问题,降低物流成本,也有利于吸引外资和促进企业投资;

3. 丰富了当地的物流业态和形式,促进本地物流业的国际化和现代化。


三、保税物流中心(B型)设立条件

1.物流中心仓储面积,东部地区不低于5万平方米,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不低于2万平方米;

2.符合海关对物流中心的监管规划建设要求;

3.选址在靠近海港、空港、陆路交通枢纽及内陆国际物流需求量较大,交通便利,设有海关机构且便于海关集中监管的地方;

4.经省级人民政府确认,符合地方经济发展总体布局,满足加工贸易发展对保税物流的需求;

5.建立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计算机管理系统,提供供海关查阅数据的终端设备,并按照海关规定的认证方式和数据标准,通过“电子口岸”平台与海关联网,以便海关在统一平台上与国税、外汇管理等部门实现数据交换及信息共享;

6.设置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隔离设施、监管设施和办理业务必需的其他设施。


四、保税物流中心(B型)申请主体和具备资格

保税物流中心(B型)申请主体为企业,并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对中心内企业进行日常管理的能力;

3.具备协助海关对进出物流中心的货物和中心内企业的经营行为实施监管的能力。


五、保税物流中心(B型)申请材料

首次申请需要提供加盖企业印章的以下正本材料。

1.申请书;

2.省级人民政府意见书;

3.物流中心所用土地使用权的合法证明及地理位置图、平面规划图。


六、保税物流中心(B型)申请流程

  1. 设立物流中心的申请由直属海关受理,报海关总署审批;

  2. .海关总署收到申请后提出办理意见并转送财政部、税务总局和外汇局会审,达成一致意见后由四部门联合批复;

  3. 企业自海关总署出具批准其筹建物流中心文件之日起1年内向海关总署申请验收,由海关总署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和外汇局等部门或者委托被授权的机构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审核验收;

  4. .物流中心验收合格后,由海关总署向物流中心经营企业核发《保税物流中心(B型)注册登记证书》;

  5. 获准设立物流中心的企业确有正当理由未按时申请验收的,经海关总署同意可以延期验收。获准设立物流中心的企业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申请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视同其撤回设立物流中心的申请。


综上,本文总结了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功能作用,并梳理了其申建相关条件和流程。研究院认为,保税物流中心(B型)因其独特的保税物流功能,为外向型企业的对外业务提供了便利,内陆省份更是应该充分利用其功能发挥,吸引外资和促进企业投资,丰富物流业态和形式,以促进物流业的国际化和现代化。